呼伦贝尔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致公党的前身为洪门致公堂。洪门是我国清代初期出现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民间秘密组织,相传以洪武(明太祖年号)的洪字为代称。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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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
承办信访工作,承办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负责中国致公党呼伦贝尔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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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
党的上级领导机构要加强对下级组织的领导,经常听取并及时处理下级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县级及以上地方组织的建立和变更,由上一级组织审核,并逐级呈报中央批准。
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中国致公党呼伦贝尔委员会相结合的制度,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同一职务一般可以连选连任两届,最多不得超过三届,在任期中可以根据任职年龄界限、工作需要、本人意愿等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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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联络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呼伦贝尔委员会省委机关文化建设;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了解和掌握成员的思想动态,搞好成员的思想建设,负责中国致公党呼伦贝尔委员会有关的理论研究及《呼伦贝尔致公》、《致公信息专报》、呼伦贝尔致公微信公众号及呼伦贝尔致公网站的编辑发行;
了解致公党党员思想动态,配合有关处室对致公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呼伦贝尔委员会全省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设,指导基层组织的政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