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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相关标准的执行,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金州区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承担金州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市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负责金州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金州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实施金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研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负责起草金州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办有金州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
    承办金州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协调工作。
  • 办公室 组织编报金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
    负责拟定、组织实施金州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负责金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外事、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督办等政务工作。
    承担金州区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财务和资产的管理等。
  • 综合协调处 负责金州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相关工作。
    推动金州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业务工作。
    承担金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金州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的具体实施,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和对外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