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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防雷办

承担对韶山市从事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
协同韶山市质监部门对防雷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管理。
协助韶山市气象局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验收等进行具体审核,对雷电灾害事故进行调查鉴定。
协调指导全韶山市防雷减灾工作。

下属机构

  • 防灾减灾处 承担韶山市重大灾害天气跨区域、跨部门的联防预报工作。
    组织开展韶山市气象灾害防御及其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韶山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开展气象灾害调查、防御和灾害评估工作。
    承担对韶山市街镇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绩效考核。指导气象灾害管理站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和气象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韶山市综合气象观测、气象预测、预报、预警业务的管理,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活动的气象保障工作。承担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 人事及宣传科 组织韶山市防雷执法安全大检查。
    负责韶山市防雷系统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录用调配、社会保障、人事档案、职称评聘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负责制订韶山市内防雷减灾的宣传
    归口韶山市管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协助信访工作。
  • 社会管理处 组织协调韶山市行业内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业标准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气象科技服务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
    负责韶山市气象行业管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负责韶山市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监督检查管理,以及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组织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