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福建 泉州 金门县

金门县车管所

认真贯彻执行并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及公安部有关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技术标准。
及时向金门县社会宣传车管工作。
负责对金门县社会资源自建考场的考试工作进行安排、管理。
负责对金门县社会化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进行监管。

下属机构

  • 机动车登记审核岗 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对符合金门县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审查金门县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 车辆管理科 负责金门县机动车辆管理及有关各项业务工作。
    完成责金门县车管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金门县车管所聘用驾驶员的技术考核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金门县交通事故及违反交通规章行为。
  • 牌证管理岗 管理金门县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核发号牌。
    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做好金门县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提请金门县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与金门县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