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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财政局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宝坻区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施调控和综合平衡宝坻区财力的建议;拟订并执行市与区县、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宝坻区的贷款业务;对宝坻区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承担宝坻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宝坻区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负责宝坻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和彩票市场监管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 国库科 承担拟订宝坻区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分析宝坻区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宝坻区财政总决算。
    统一管理宝坻区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 法规税政科 参与起草宝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
    承担宝坻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承担宝坻区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 综合科 拟订宝坻区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宝坻区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承担宝坻区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拟订宝坻区彩票管理制度,承担彩票收益分配和市场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