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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财政局

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对海沧区的贷款业务;对海沧区金融机构实施财务监管;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拟订政府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组织制定海沧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海沧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制定海沧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的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海沧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海沧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下属机构

  • 法规税政科 承担海沧区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海沧区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海沧区税制改革、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以及关税、进口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建议。
  • 综合科 承担海沧区政府性基金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核工作。
    承担国土、海域、矿产、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收入和海沧区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工作。
    参与监管海沧区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承担海沧区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 国库科 承担本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统一管理本级财政资金账户。
    承担海沧区国债兑付及相关管理工作。
    分析海沧区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海沧区财政总决算。
    研究和推行海沧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