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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源县财政局

承担肇源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肇源县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批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拟订肇源县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依法负责肇源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工作,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负责资产评估的有关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肇源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下属机构

  • 综合科 承担肇源县罚没财物收入管理工作。
    承担肇源县交通、交警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结合肇源县实际,研究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
    拟订肇源县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 国库科 分析肇源县预算执行情况,汇总编制肇源县财政总决算。
    研究和推行肇源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承担拟订肇源县国库管理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
    统一管理肇源县财政及本级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
  • 预算科 承担肇源县预算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承担肇源县市直部门预算的综合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指导、监督肇源县财政收支平衡工作。
    执行国家财政预算的方针、政策,提出肇源县财政发展战略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