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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计生委

负责制定雷州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雷州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雷州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依法开展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雷州市传染病防治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食源性疾病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负责制定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雷州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雷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科 负责雷州市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事业费预算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负责拟订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制度并落实。
    执行国家和雷州市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指导所属单位装备配置设备。
    牵头组织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的综合处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卫生贷款项目工作。
  • 组织人事科(监察室) 负责雷州市计生委机关和所属单位岗位设置及工作人员职称晋升、聘任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承办雷州市计生委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雷州市各类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职务考试和评价。
    督促雷州市计生委及所属单位建立勤政廉政(勤廉从医)的规章制度。
  • 疾病预防控制科 牵头组织实施雷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评估。
    负责在雷州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市和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负责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负责收集、报送雷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