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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协调茶陵县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统筹协调做好志愿服务活动工作。
负责承办、协调、督办、落实茶陵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活动。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茶陵县委、茶陵县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定,参与制定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
负责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茶陵县与驻茶陵县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和驻茶陵县部队的关系。

下属机构

  • 综合处 负责制定茶陵县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
    负责茶陵县各类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联系、表彰准备和本办其他具体事务。
    负责茶陵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起草和总结的撰写。
    组织开展茶陵县文明单位、文明风景区等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做好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协助中央、省文明办对全国、省级文明单位的管理。
  • 农村文明指导处 组织开展茶陵县传统节日主题活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茶陵县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总结推广茶陵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典型,组织开展茶陵县性的文明乡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 城市文明创建处 组织开展茶陵县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等各类创建活动。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制定茶陵县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和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具体创建项目方案,培训、指导、督促、检查、服务各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负责制定茶陵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计划,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道德建设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