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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湖管理区精神文明办

贯彻执行中央、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运粮湖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提出运粮湖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措施办法等建设意见。
总结、推行、交流运粮湖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推荐、表扬先进典型。
检查验收市、区级文明单位,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文明委委托的全国、市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
组织落实运粮湖管理区委、运粮湖管理区政府下达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对运粮湖管理区区属有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考核、评选、奖惩。

下属机构

  • 农村文明指导处 负责制定运粮湖管理区文明乡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开展运粮湖管理区传统节日主题活动。
    指导运粮湖管理区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社会风气整治等工作。
  • 综合处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起草和总结的撰写。
    组织开展运粮湖管理区文明单位、文明风景区等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做好文明镇(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协助中央、省文明办对全国、省级文明单位的管理。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各类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联系、表彰准备和本办其他具体事务。
    负责制定运粮湖管理区性各级各类创建规划,定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讨及论文评选活动。
  •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负责制定运粮湖管理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运粮湖管理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荐有关先进单位和个人。
    设计并组织开展运粮湖管理区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