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盐业局
承办工业园区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业园区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工业园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对工业园区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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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处
负责工业园区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拟订工业园区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工业园区食盐批发许可证。
负责工业园区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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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承担机关文秘、档案、信息宣传、后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承担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报批和管理工作。
负责工业园区盐业局局(公司)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指导工业园区盐业市场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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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销供应管理处
负责工业园区食盐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负责拟定工业园区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工业园区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工业园区工业盐运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