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盐业局
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乐安县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乐安县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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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发展处
负责乐安县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乐安县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乐安县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编制乐安县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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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价格处
负责乐安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负责乐安县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乐安县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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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销供应管理处
编制乐安县工业盐平衡计划。
负责乐安县工业盐运销管理。
负责乐安县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拟定乐安县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