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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盐业局

金门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金门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负责金门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战略储备盐的管理工作,参与盐税、盐价以及盐业政策法规的调研。
负责金门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内碘盐质量监督检测,统一管理包装、防伪标志供应管理工作。
负责金门县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金门县盐业局局(公司)机关的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全民安全食用碘盐或无碘食盐、消除碘缺乏危害及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工作。
    承担金门县碘盐、无碘食盐的市场供应工作。
    承担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产盐调拨计划,平衡盐的供应分配等工作。
  • 运销供应管理处 负责拟定金门县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金门县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金门县工业盐运销管理。
    编制金门县工业盐平衡计划。
  • 财务价格处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金门县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负责金门县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负责金门县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