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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担乐都区病原微生物、毒物、污染物等检验及相关鉴定工作;承担乐都区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承担乐都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工作任务。
承担乐都区辖区免疫规划工作任务;负责乐都区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 性病艾滋病防治科 负责乐都区辖区内人员的自愿咨询检测工作。
    负责对乐都区高危场所的高危人群的干预工作。
    负责乐都区性病、艾滋病的疫情分析及预测预报,疫情管理。
    实施乐都区性病、艾滋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开展性病艾滋病监测与预防控制工作。
  • 地方病防制与消杀科 负责乐都区消毒杀虫工作的监测、培训、考核和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对乐都区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诊疗服务。研究消杀工作常规、措施和技术标准。
    开展乐都区预防控制和监测工作,负责碘缺乏病的监测,开展碘缺乏病预防控制工作。
    实施乐都区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规划。
  • 免疫规划科 负责乐都区冷链管理,计免资料管理和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供应、贮存和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乐都区预防接种及其管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诊断与处理、业务指导,开展病原学、血清学、免疫学监测工作,开展免疫针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监测。
    实施乐都区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与相关管理措施的落实。
    负责乐都区计划免疫相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分析、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