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海事局
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港口国”及“沿岸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平和县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负责平和县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承担水上搜寻救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的有关工作。
下属机构
-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承担平和县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平和县海事局交通战备的协调管理。
负责平和县辖区水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
负责平和县辖区水上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实施水上交通管制工作;做好通航安全信息预警工作。负责接收船舶报告及VTS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平和县海事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承办局综合性会议及重要活动;归口管理会议、公务接待。
负责平和县海事局公务及执法车辆的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平和县行政事务方面的制度、程序,组织起草局综合性文稿。
归口管理平和县海事局各类印章的刻制,负责行政印章管理工作。
-
通航管理处
归口管理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负责平和县辖区通航秩序管理。
负责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渔港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平和县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接。
负责平和县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平和县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水上交通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