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依据《省水文条例》,实施鹤山市水文行业管理,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水文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水文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拟定鹤山市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协同有关部门编制鹤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具体承担鹤山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信息的监测、分析评价和年报编制。
编制和实施鹤山市水文发展规划,审定区域水文规划。
下属机构
-
水情科
指导鹤山市水情工作。
负责鹤山市报汛站网的规划与管理,审核下达年度报汛计划。
负责鹤山市水情信息管理,编制和发布水情简报、月报、年报,开展专题水情分析及服务。
负责鹤山市水文预报及预报方案的编制与审查。
-
水质科
负责鹤山市水质监测站网的规划与管理,审批下达年度水质监测站网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鹤山市水质监测资料的整汇编。
组织开展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含各分中心)计量认证工作和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鹤山市水环境调查与分析评价,编制省级水功能区通报、饮用水水源地水文情报。
-
水资源评价科
负责鹤山市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资格审批与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鹤山市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论证等工作。
组织开展江苏省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
负责鹤山市水文科技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