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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依据《省水文条例》,实施金门县水文行业管理,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水文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水文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拟定金门县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协同有关部门编制金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具体承担金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信息的监测、分析评价和年报编制。
受厅委托进行金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编制、水功能区划分、江河湖库纳污能力审定、提出限制金门县排污总量的意见等具体业务技术工作。
参与编制金门县水资源公报,负责编制地下水季报和年报、水质简报和水功能区通报。

下属机构

  • 水情科 指导金门县水情工作。
    承办金门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金门县水情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金门县水文系统防洪影响评价工作。
  • 站网科 负责金门县地表水水文站网规划和水文巡测计划的编制,下达年度站网计划,编制下达测站任务书。
    承办金门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金门县有关测绘管理工作。
    承办省水利厅有关水文站的设立、迁移、撤销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工作。
  • 水资源评价科 负责金门县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资格审批与管理工作。
    承办金门县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金门县水文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金门县水文科技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