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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水利厅

负责西藏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负责西藏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大中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西藏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组织、协调、监督、指挥西藏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省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西藏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计划处 拟订西藏省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编制、审查西藏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拟订西藏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省际市际边界水利规划协调。
    负责西藏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
  • 基本建设处 负责西藏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承办西藏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西藏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 水资源处 负责西藏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指导西藏水功能区划定、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西藏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指导西藏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指导水务一体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