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水产局
草拟工业园区水产局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提报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审查并协调组织实施。
及时向工业园区水产局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做好工业园区水产局上级领导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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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处
承担工业园区渔业行政案件复议诉讼和相关法律咨询工作。
指导、监督工业园区渔业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证件、专项渔业捕捞证、省管水域滩涂养殖证的行政许可审批。
负责贯彻国家和工业园区有关渔业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修订地方性渔业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指导工业园区涉水工程对渔业资源影响的环境评价和资源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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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处
负责工业园区水生动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工业园区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研究提出工业园区水产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工业园区渔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结构调整。
承担工业园区水产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归口管理省级水产行业学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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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安办
负责工业园区渔业苗种、饲料、鱼药、渔机具等生产资料和加工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认证和使用。参与渔资打假工作。
负责贯彻国家和工业园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工业园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规划和建设,指导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