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民建
在上级民建组织和中共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耿马县民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经济界参政党作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根据耿马县民建的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海外华裔人士的联络联谊活动,争取他们为祖国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出力。
积极参加中共市委和耿马县政府召开的协商会议,加强与耿马县经委、耿马县计划发展局、耿马县商业局、耿马县科技局、耿马县工商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配合开展特约“四员”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耿马县委会和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每年的市、区、县级市人大、政协会议上通过大会发言、提交议案、提案和建议,就耿马县的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大量的建议和意见。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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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处
组织耿马县民建会员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
负责民建耿马县委会宣传和理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及时了解和掌握耿马县民建会员的思想动态,向民建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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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工作处
加强与耿马县政府对口联系部门和会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组织开展耿马县专项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交流参政议政信息。
开展与在海外、港澳会员的联络工作。
承办耿马县民建会为社会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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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
推动耿马县民建各级领导集体的建设。负责耿马县组织领导骨干的培训工作。
负责耿马县本机关领导班子和各级组织安排到省以上(含省)人大、政协等单位任职人选和“特约四员”人选的初步推荐工作。
贯彻耿马县民建会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民建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决议、决定。
负责耿马县组织和省直支部的组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