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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林业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高明区的林业行政执法。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高明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高明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高明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研究拟定高明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高明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高明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高明区林业基本建设。

下属机构

  • 政工股 负责高明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高明区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高明区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高明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 计划财务股 研究提出高明区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承办高明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管理高明区林业资金,监督高明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 资源林政法规股 宣传贯彻高明区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监督高明区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组织高明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
    监督高明区林木和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