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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林业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金门县的林业行政执法。
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金门县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金门县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金门县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下属机构

  • 政工股 负责金门县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金门县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金门县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拟定金门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造林股 承担金门县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负责绿化费的征收、管理。承担组织金门县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归口管理金门县花卉协会工作。
    组织实施和监督金门县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负责金门县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金门县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 资源林政法规股 宣传贯彻金门县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负责金门县林业基金征收的稽查工作。
    负责调查、调处金门县辖区内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案件,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
    指导金门县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金门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