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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旗林业局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乌拉特中旗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乌拉特中旗林业基本建设。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乌拉特中旗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乌拉特中旗的林业行政执法。
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乌拉特中旗林业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点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统筹规划乌拉特中旗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下属机构

  • 政工股 负责乌拉特中旗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乌拉特中旗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乌拉特中旗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乌拉特中旗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 计划财务股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研究提出乌拉特中旗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管理乌拉特中旗林业资金,监督乌拉特中旗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申报乌拉特中旗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监督乌拉特中旗林木和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
    指导乌拉特中旗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乌拉特中旗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宣传贯彻乌拉特中旗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负责调查、调处乌拉特中旗辖区内的林地林木权属纠纷案件,负责办理林权争议处理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