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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金门县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金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参与拟订金门县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组织宗教工作队伍和教职人员的培训工作。
协调金门县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提出协调金门县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市、县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下属机构

  • 事业机构编制处 负责拟订金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协助管理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系统设在金门县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指导协调金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法人登记工作。
    负责金门县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
  • 行政机构编制处 参与拟订金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协助管理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设在金门县的行政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负责金门县市级机关编制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
    参与监督检查金门县行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参与规范、清理金门县非常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
  • 行政体制改革处 研究金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研究起草金门县有关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市级国资营运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级国资营运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员工编制和领导职数。
    负责金门县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的解释以及政策的清理和备案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负责金门县机构编制法制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综合性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