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汕头市委、汕头市人大、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头市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负责汕头市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承办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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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负责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负责承办汕头市治大院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和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合汕头市治大院保卫力量,指导并考核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实施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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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取消负责指导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协会工作。
取消组织实施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汕头市直单位政府集中采购。
取消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增加负责汕头市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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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处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督促、监管物业服务机构做好汕头市治办公区域的保洁、绿化、设备设施运行、维保、小修、维护;
负责全汕头市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协助指导汕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设备设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