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部分黎城县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负责黎城县委、黎城县人大、黎城县人民政府、黎城县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承办黎城县委、黎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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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管理处
负责1}机关事务管理黎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建设和维修工作。
负责黎城县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办公用房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
审核各单位提出的本单位办公区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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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大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黎城县治大院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落实黎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承办黎城县治大院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管理黎城县治大院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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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增加负责全黎城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和管理职责。
加强黎城县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责。
取消已由黎城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负责指导黎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