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部分丹东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负责丹东委、丹东人大、丹东人民政府、丹东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承办丹东委、丹东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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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管理处
负责1}机关事务管理丹东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建设和维修工作。
负责丹东直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办公用房建设规划和用地规划,
审核各单位提出的本单位办公区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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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大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丹东治大院计划生育协会和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落实丹东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承办丹东治大院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管理丹东治大院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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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增加负责全丹东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监督和管理职责。
加强丹东直单位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职责。
取消已由丹东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负责指导丹东机关事务管理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