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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指导、协调、推进花垣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花垣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承办花垣县委、花垣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对花垣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花垣县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花垣县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的规划、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

下属机构

  •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会同花垣县有关部门对市级公共机构办公楼宇节能技改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并指导开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节能技改。
    研究制定花垣县市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和办公电器配备标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进花垣县公共机构办公楼宇物业公司的节能管理。
    负责花垣县市级机关能耗监管分平台的建设运营管理,推进花垣县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工作。
    会同花垣县有关部门开展对花垣县市级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相关废弃物资回收利用等工作。
  • 国有资产管理处 按规定承担花垣县市级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等事宜的审核工作。
    负责花垣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及局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管理外宾赠送花垣县领导和市级机关的礼品。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服务监管处 负责协调花垣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负责花垣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定花垣县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