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文物局
研究拟定海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承担海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研究处理海门市文物保护重大问题;管理、协调和指导海门市文物的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教育等业务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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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
协调组织海门市文物局干部下乡、挂职锻炼和定点扶贫等工作。
研究拟制海门市文物局机关干部队伍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规划,抓好机关干部队伍、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
承办海门市文物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海门市文物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做好直属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配置工作。指导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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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起草海门市文物局综合性材料和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海门市上级机关的批示、提案、建议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和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海门市文物局秘书事务工作。
负责海门市文物局机关机要、档案、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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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管理处
负责海门市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负责编制海门市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审核海门市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方案。
指导海门市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