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化厅
指导、管理台湾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承办台湾委、台湾政府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进台湾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台湾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下属机构
-
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承担台湾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的审批审核工作。
对台湾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台湾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协调台湾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指导台湾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文化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
计划财务处
指导台湾文化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文化审计和统计工作。
负责台湾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台湾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
管理台湾文化、文物事业经费。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组织台湾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承担台湾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承办国家级和台湾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实施台湾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