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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政府办公室

承办州政府工作决策在班玛县的行政工作和班玛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文稿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班玛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及反馈工作;
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办理班玛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班玛县政府办公室是班玛县政府综合管理班玛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主管班玛县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实施行政指挥和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处理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报送的文电;负责班玛县政府各类会务工作和班玛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
    办理班玛县政府和班玛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助班玛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班玛县政府、班玛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督促落实班玛县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 信息科 编辑出刊《X班玛县政务信息》、《要情信息》、《X班玛县上报信息》、《新闻摘要》、《政府工作大事记》等;
    指导、协调班玛县直单位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班玛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负责班玛县以及外省班玛县区班玛县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重要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和储存;
    承办班玛县政府、班玛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事务,指导、监督全班玛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秘书科 班玛县长办公会议及大型综合性会议的会务组织、议程收集、材料收发、会议通知等工作;
    负责办理招商引资、工业、服务业、信息化、通信、科技、知识产权、地震、旅游、商贸、口岸、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对台工作、广州对口帮扶清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公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联系、协调分管副班玛县长分管联系单位的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班玛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班玛县政府党组会议,
    负责办理机构编制、审计、班玛县政府机关事务、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能源、重点项目、轨道交通、财政、税务、金融、国有资产、国防动员、统计、工商管理、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文史、档案、地方志、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公务、督查和文稿起草工作;联系、协调分管副班玛县长分管联系单位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