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投资管理中心
制订监利县具体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以及管理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及债权等事务。
运用监利县自有资金,或受外部资金委托,在授权范围内,对监利县上下游企业或价值链企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式重组、收购式重组、股权协议转让控股、公众流通股转让、投资控股收购重组、吸收股份并购、资产置换重组、债转股、合资控股、股权换资金、杠杆收购、战略联盟与离岸注册再合资等资本运作活动。
在授权范围内,对监利县开展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职能部门和监利县各公司对于战略目 标和行动计划的有效执行。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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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中心部长
组织监利县投资管理中心项目的前期调研与可行性报告编制,评估项目风险与资金投入。
组织落实经批准的资金投入计划,为监利县投资管理中心项目开发单位拨入资金。
监利县投资管理中心重大项目的投资谈判、签约等工作。
根据监利县投资管理中心项目立项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投入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