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东 江门市 鹤山市

鹤山市房产管理局(房管局)

负责鹤山市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鹤山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
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鹤山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鹤山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制定、统计、协调、调度、考核、指导服务和建设管理;
研究拟订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拟订鹤山市房屋权属登记、房产测绘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承担鹤山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后续监管和商品房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鹤山市房屋权属登记的监督管理;
    负责鹤山市房屋档案管理;负责鹤山市建设并管理鹤山市房地产权属信息系统;
    负责鹤山市房地产评估、转让、抵押监管;
  • 住房规划处 负责鹤山市房地产发展研究,编制鹤山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
    负责鹤山市拟订保障性住房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指导鹤山市棚户区改造;负责鹤山市行政区域内房产管理综合统计工作。
    拟订鹤山市房地产业开发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鹤山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及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建设;
  • 房屋安全管理处 拟订鹤山市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及房屋修缮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鹤山市拟订鹤山市危旧房屋的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鹤山市特种行业经营性用房的安全鉴定和危旧房屋鉴定工作;
    组织鹤山市房屋安全检查和危旧房屋巡查,排查房屋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