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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房产管理局(房管局)

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金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金门县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金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制定、统计、协调、调度、考核、指导服务和建设管理;
负责金门县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金门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
负责金门县房屋权属登记、产籍管理;负责金门县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

下属机构

  • 住房规划处 负责金门县房地产发展研究,编制金门县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
    负责金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长沙地区住宅产业化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金门县商品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负责金门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房地产开发重点项目的业主招标等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
  • 房屋安全管理处 拟订金门县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及房屋修缮标准并监督实施;
    承担长沙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金门县拆迁拆除工程的安全指导;承担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金门县对金门县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危旧房屋治理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
  •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拟订金门县房屋权属登记、房产测绘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负责金门县管理金门县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县(市)房屋登记工作。
    负责金门县房地产咨询机构、经纪机构的备案及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按规定权限管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