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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订的住房与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运粮湖管理区房地产管理政策,以及相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指导实施。
贯彻执行运粮湖管理区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推行物业管理格式合同和分等定级收费,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归集和管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参与创建文明住宅小区工作。
行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职能,组织实施运粮湖管理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城镇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国有商业网点房屋、无主房屋、城镇异产毗连房屋及企业破产、解散、改制或改组后移交房屋的管理;负责城镇房屋安全、白蚁防治管理。

下属机构

  • 业务股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房地产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各企业资质年检工作。
    建立健全运粮湖管理区拆迁、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档案,为领导决策服务。
    负责填报运粮湖管理区各种业务表册。
  • 机关事务办公室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物品购置发放和登记保管工作。
    负责安排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机关及卫生担当区的卫生清扫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福利分发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车辆维护、燃油管理。
  • 政秘股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劳动用工年审,人员编制年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职称评审工作。
    负责运粮湖管理区房产管理局文件的收发、传阅重要文件起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