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原县总工会
承办红原县委、红原县政府和全国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与制定红原县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开展红原县工会国际联络工作和与港、澳、台工会的交流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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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负责红原县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红原县总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指导红原县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红原县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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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部
组织协调和指导红原县职工体育协会、工人文化宫研究会和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学校的工作。
调查研究和反映红原县职工的思想状况。
负责制定红原县工会工作宣传教育规划。
参与红原县有关职工思想、教育、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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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部
指导红原县各级工会参与对企业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培训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参与红原县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审查验收。
参与监督检查红原县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
参加红原县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