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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总工会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黟县委和全总确定的工会工作方针和决议,领导黟县的工会工作。
代表黟县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实施监督,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承担黟县的全国和省劳动模范、全国和黟县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的推荐、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及上述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黟县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履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更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并把这种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到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中去。

下属机构

  • 保障工作部 负责参与黟县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政策法规的研究、拟定和实施监督。
    负责黟县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参与涉及黟县职工切身利益的社会救济、物价、住房等政策的制定。
    负责黟县职工解困基金的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 组织部 负责黟县工会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的研究和制定。
    负责黟县总工会和产业、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负责黟县总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黟县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 办公室 负责黟县总工会部署工作的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协助黟县总工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负责与黟县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经济和社会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对外联络工作。承办黟县总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调和监督黟县总工会对各市总工会和省级产业、行业工会、黟县总工会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