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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推进平乐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维修、租售和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基础资料的信息化和档案工作。
承担平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的施工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使用鉴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承担平乐县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平乐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发展规划以及建筑节能、建设科技、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燃气业、平乐县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下属机构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平乐县重大课题调研。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组织起草平乐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
    组织开展平乐县法制宣传教育。指导下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组织开展平乐县住房和建设领域发展规划及政策研究。
  • 房屋安全与物业处 承担平乐县物业管理的市场管理及行业管理。
    指导和监督平乐县各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建立平乐县既有房屋安全信息库,承担既有房屋安全的监管工作。
    依法监管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担平乐县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 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加挂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指导监督平乐县建设局单位房改售房、房改住房补贴发放等工作。
    承担平乐县房屋委员会办公室、平乐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平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制订平乐县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统筹指导和监督平乐县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出租等工作。
    指导监督平乐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