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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建设局

参与提出年度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安排总盘子;统筹编制城市道路、公共建筑项目及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公路的年度建设计划;
承担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
负责乐都区民防(人防)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民防(人防)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负责乐都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项目及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公路建设资金的计划和监督使用;

下属机构

  • 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乐都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类企业监督管理;
    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协调工作;
    负责乐都区房屋建筑、公路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组织或参与处理建设工程技术管理、技术纠纷、造价纠纷的调解以及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问题;指导推进村镇建设;指导农村中心镇村规划建设;
  • 市政公路建设科 组织实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涵、隧道(含照明、管线走廊、交通标志及指挥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含新建及大中修和改扩建);
    统筹编制市政、公路和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
    组织编制和审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组织编制建设项目近期建设实施规划;参与年度实施建设项目决策;
  • 办公室 负责乐都区人事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以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草拟局机关的综合性文稿、工作总结等工作;
    负责乐都区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综合督办、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信息化建设、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