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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广电局

负责拟订巴彦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负责监督管理巴彦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全国新闻记者证的监制管理。
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动巴彦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出版管理司 承担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
    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出版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承担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
    承担书号、版号管理工作。
  • 新闻报刊司 承担巴彦县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国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对巴彦县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
    承担巴彦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制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
    组织查处巴彦县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 电影局 承担巴彦县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
    指导、协调巴彦县重大电影活动。
    指导巴彦县电影档案管理、技术研发和电影专项资金管理。
    承办巴彦县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