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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

承担对口支援和服务全国人才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泰宁县合作交流办、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计划,承担对口支持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培训任务。
承担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受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培训和局系统党员、党务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帮助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系统有关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工作。
承担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专项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根据局相关职能部门委托,承担相关专项培训的任务。
承担泰宁县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有关的职责任务。围绕局相关职能,承担泰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政策实务知识培训,以及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的任务。

下属机构

  • 培训一处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与培训内容相关课题、项目的研究。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相关培训班次的教学实施及其他事务的处理和信息反馈。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教学资料(含音像资料)、培训档案(含教学、学员与师资材料等)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负责与上级党校和泰宁县有关部门的联系以及与其他部委或行业党校间的工作往来和交流。
  •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财资处)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财务和预算管理,承担财务核算、预算、决算、审计与监督。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的资金管理与使用,承办中心各项税务上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承办职工各类社会保险;实施财务分析。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各类资产的审核和监督,承办中心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和作价处理。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房屋租赁以及设施、设备租用等租金的收缴和管理。
  • 人事处 负责考察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职工和试用人员在任期(或试用期)内的任职情况、任职能力;建立相关考核记录;为人员的续聘、换岗、轮岗、调整和解聘等提供依据。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职工工资调整和核定,人事档案建档和管理。负责中心退休、离岗、待聘人员的管理。
    负责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人事处各类公文、制度的拟定和人员的管理。
    负责承办泰宁县干部培训中心领导和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