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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栖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栖霞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组织制定栖霞市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负责栖霞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下属机构

  • 计划处 研究拟定对栖霞市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负责栖霞市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制定本系统栖霞市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组织编制栖霞市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栖霞市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参与审查栖霞市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编制栖霞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 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栖霞市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负责栖霞市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组织栖霞市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栖霞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栖霞市燃气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