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灵璧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研究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参与城区防汛工作。
负责灵璧县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研究制定灵璧县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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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办公室
组织灵璧县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灵璧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灵璧县燃气发展规划。
负责灵璧县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负责灵璧县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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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管理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灵璧县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负责组织编制灵璧县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组织灵璧县城市环境综合检查工作。
负责灵璧县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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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桥梁管理处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灵璧县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灵璧县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灵璧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企业资质管理。
负责灵璧县市管道路的临时占道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