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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研究制定金门县市政、公用、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金门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组织金门县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
负责金门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市容市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金门县城市夜景照明工作。
负责金门县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规划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 市容环境管理处 负责组织编制金门县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组织金门县城市环境综合检查工作。
    负责金门县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金门县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 道路桥梁管理处 负责金门县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金门县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企业资质管理。
    负责金门县市管道路的临时占道核准。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金门县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 计划处 负责组织编制金门县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研究拟定对金门县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负责金门县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制定本系统金门县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