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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高陵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统一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高陵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制定公用事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高陵区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承办高陵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计划处 研究拟定对高陵区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意见。
    负责组织编制高陵区市政、公用、环卫等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制定本系统高陵区城市维护费年度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负责高陵区市政、公用、环卫行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 市容环境管理处 负责高陵区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高陵区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组织高陵区城市环境综合检查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高陵区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 道路桥梁管理处 负责高陵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企业资质管理。
    负责高陵区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高陵区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负责高陵区市管道路的临时占道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