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河北 廊坊 大厂回族自治县

大厂回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委员会

负责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
负责大厂回族自治县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组织拟定有关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的政策。
研究拟定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大厂回族自治县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组织大厂回族自治县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

下属机构

  •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区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参与审查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配套环卫设施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并参与有关项目的竣工验收。
    负责组织编制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
  • 燃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大厂回族自治县燃气企业资质审批。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
    组织大厂回族自治县重要燃气供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负责大厂回族自治县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大厂回族自治县燃气发展规划。
    负责大厂回族自治县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的审批。
  • 市容环境管理处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容环境管理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城市容貌标准。
    负责组织编制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容环境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
    负责组织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环境综合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