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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审计局

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设区的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洪湖市各地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设区的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组织审计洪湖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洪湖市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洪湖市审计信息化建设。
承办洪湖市委、洪湖市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设区的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洪湖市各地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各地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设区的市审计机关负责人。
    组织审计洪湖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洪湖市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洪湖市审计信息化建设。
    承办洪湖市委、洪湖市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 法规处 负责草拟洪湖市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负责制定洪湖市有关审计业务管理制度。
    组织对洪湖市下级审计机关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审核和复核洪湖市审计厅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移送处理书。办理审计行政复议和应诉。
  • 行政事业审计处 负责与省级财政有拨款关系的洪湖市人大机关、洪湖市政协机关、洪湖市法院、洪湖市检察院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洪湖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和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与洪湖市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联网,牵头对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的省属单位的有关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和实施审计。
    对洪湖市有关共性问题和涉及跨行业多部门的专项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