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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安监局

蚌埠市安监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拟订并组织实施蚌埠市安全生产政策和发展规划。
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蚌埠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
依法查处蚌埠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下属机构

  •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依法监督检查蚌埠市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机械、建材、汽车、轻工、电子、橡胶、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组织或者参与蚌埠市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组织对蚌埠市内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矿山企业“三同时”的审查、检查工作。
    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 综合协调处 分析和预测蚌埠市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
    组织蚌埠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区、县级市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
    承担蚌埠市安全生产统计的有关工作,定期汇总、综合分析和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 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承担蚌埠市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
    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查处蚌埠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组织或者参与蚌埠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