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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委政法委员会

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制定金门县政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金门县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指导依法治理,承担金门县法律常识普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金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
领导、组织、协调金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工作;了解、掌握“法轮功”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综合有关信息,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为金门县委决策当好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下属机构

  • 农村改革科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金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负责金门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化解金门县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调节金门县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 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科 负责统筹协调金门县社会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金门县社会服务载体进行总体规划。
    督促检查金门县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推动建立健全金门县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
    牵头研究提出金门县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 执法监督及防范科 负责督促金门县政法部门依法办理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负责金门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指导、协调金门县社会各界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开展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负责了解、掌握“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动向,处置金门县防范邪教工作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