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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委政府招待办

负责盐津县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订市党政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报批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
拟订盐津县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工作;负责保障盐津县委、盐津县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部门特殊公务用车。
负责盐津县委政府招待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落实工作。
负责核定盐津县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用房调配使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装修、维修改造项目和方案的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负责盐津县接待处年度经营指标的预决算。
    配合秘书处进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
    负责盐津县接待经费管理、资金拨付工作。
    负责盐津县机关财务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
  • 业务指导处 负责盐津县烹饪、面点、客房、餐厅、理发、洗衣熨烫六个工种的培训、定级、发证管理。
    对盐津县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的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盐津县接待交际协会和日常理事会的管理。
    负责盐津县全办系统服务质量的指导、检查和考评。
  • 人事监察处 负责盐津县招待办工资、人事统计、干部年报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盐津县招待办机关处级及处级以下干部的选拔、培训及管理工作。
    负责盐津县招待办机关及基层处级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